儿童由于涉世不深及其好动的禀性,使得他们对所见所闻的事物充满了好奇,并常常用他们擅长的模仿术将耳闻目睹之事之物表现或表演出来,从而编创了诸多生动活泼的儿童游艺项目。这些丰富多彩的儿童游艺项目有的是源于成人游艺项目,而有的则是儿童根据自己对生活的体验直接创造的结果。儿童游艺项目既源于生活,又对丰富儿童世界的游乐生活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。因此,许多儿童游艺项目一经产生,并未因时间的流逝而消失,相反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世代传承和延续,并不断地获得丰富与发展。
长江流域文化作为华夏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其儿童游艺文化同全国其他地区儿童游艺文化一样,不仅游艺项目斑斓纷呈,而且还有形式多样、丰富多彩的特点。概括地说,长江流域的儿童游艺形式主要有捕捉游艺、拍打游艺与玩跑游艺三种。
1.1
捕捉之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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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鹰捉小鸡
儿童游艺项目——老鹰捉小鸡,又称“老鹰叼小鸡”,在长江流域的许多地方,如安徽、湖北等都十分流行。其游戏的基本方法是:游戏进行前,首先分派好表演的角色,一人充当老鹰,一人扮作母鸡,而其他儿童则充任小鸡。“小鸡”按照先后次序,逐个在“母鸡”后或搂着后腰或牵着衣服后襟排成一纵列,队列的长短则因参加游戏儿童的多少而不一。“老鹰”则站在“母鸡”的前对面,平伸双臂翻动,以示振动双翅,做出欲捕“小鸡”的架式。游戏刚开始时,“老鹰”在“空中”展翅翱翔,俯视地面,边飞边发出叫声:“噢!噢……”,以惊吓“小鸡”,使“小鸡”因恐惧而四处寻找躲藏之处,“老鹰”想以此方法而趁机觅食“小鸡”。“母鸡”听到“老鹰”的叫声,抖动脖子与翅膀,竖起身上的羽毛,并发出“咯哦!咯哦……”的威武叫声,一则显出要与“老鹰”搏斗的姿式,二则以此来安慰和保护被“老鹰”叫声吓得惊恐无比的“小鸡”。
“老鹰”在第一次恐吓无效的情况下,便从“空中”飞速滑向地面,高叫:“噢!噢……”,直奔“母鸡”后面的“小鸡”而去。“母鸡”看到此情此景后,情急之下乃用自己的“双翅”护翼“小鸡”,企图阻挡“老鹰”对“小鸡”的进攻。诸“小鸡”则在“母鸡”身后左右闪躲,来回逃窜,嘴中不时迸出“唧唧……”的叫声。如此反复进行,有的“小鸡”因过度的惊吓与疲劳,与“小鸡”队伍失散,则被“老鹰”叼捕住。一旦“小鸡”被“老鹰”抓住或拍到肩膀、身体,则标志“小鸡”被“老鹰”捉住了,这样,这些“小鸡”便从同伴的队伍中退下来,撤出游戏群。而当“老鹰”劳累时,便会收起翅膀,呆在旁边休息一会儿,这时“母鸡”便会向“老鹰”挑战,带领“小鸡”一起去激怒“老鹰”,在“老鹰”面前来回跑动,挑逗性地高声叫道:“老鹰老鹰转转,给你小鸡看看!”“老鹰”被挑起斗性后,便冲着猎物发起威来:“噢!噢……”,再次投入到捕捉“小鸡”的捕猎活动之中。这样频繁不断地游戏下去,直到“老鹰”将最后一个“小鸡”捉走,一场“老鹰”捉“小鸡”的游戏也就宣告完毕了。其后,又重新分配角色,进行下一场游戏。
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各地都十分普遍,因其简便、易行,且能锻炼儿童的身心,培养儿童参加集体活动的习惯,因此,在幼儿园里也常常成为老师与孩子们在一起游戏的娱乐项目。现在,在长江流域的一些农村地区,每当皓月当空的夜晚,你老远就能听到孩子们玩耍这一游戏的叫声与笑声,儿童们从事这一游戏的欢快与兴奋劲儿,令人不难推想。
在安徽省六安地区的农村,有一种名叫“老王买狗”的儿童游戏,这一游戏项目与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方法基本相同,但这一游戏的由来在当地民间有一个传说。
据说在古时候,有一位嗜酒如命的男子,虽早过婚娶年龄,但因家庭贫困与身染不良习性而始终孑然一身。他惟一的谋生方式便是卖狗,为此,他豢养了一群大小不等的狗。由于对养狗之事十分投入与钻研,他养的狗不仅肥胖、健壮,而且狗通人性,与主人关系十分融洽。所以,每当他卖狗时,被卖之狗总是恋恋不舍,不愿离开原来的主子,甚至有的狗在易主后,仍然要反复地逃回原主人家。这位男子每次卖狗有所得后,他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奔向酒店,用哪怕是只有一文钱的菲薄所获来换取一壶烧酒,然后是边走边喝,边喝边叫卖。
一天,有位姓王的财主要买狗,但他又听说有人买了这位穷光蛋的狗后不久,被卖之狗又重新地逃了回去,为此,买主伤透了脑筋。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发生,这位财主就吩咐卖狗男子在晚上带上几条狗供自己挑选。天色已晚,卖狗男子挑上几条狗,在扁担上挂上了一大壶酒,兴高采烈地上路了。这是一个秋高气爽的夜晚,天空中一轮皎洁的圆月把秋收后的原野照的如同白昼一般。卖狗男子几口烧酒下肚后,开始有些兴奋,再想一想今晚有一笔生意稳操在握,高兴地唱起了当地的小调:“好大月亮好卖狗,卖到铜钱打烧酒,走一步喝一口,问你老王要不要狗!”人在情绪好时喝酒,酒量总会出奇地大增。卖狗男子一路上硬是将一大壶的烧酒喝干,而他却丝毫也不觉得醉。可刚到王财主家大门口,他就有些不能自己了,等王财主开门出来买狗时,卖狗男子已是鼾声如雷。王财主喊了他几声,他毫无反应。王财主在月光下一看那几条小狗,条条都让他爱不释手,其毛、其色泽,或胖或瘦,或大或小,无不得当适宜。王财主恨不得立即把它们变为己有,但卖狗男子烂醉如泥,对于喊叫一点也不知觉,更不晓得他能何时醒来。王财主想到这里,便把手伸进狗笼子里去捉狗,他边捉边说:“小狗,小狗,到我家去,给你肉吃!”纵然小狗不咬王财主和狗笼较小,可王财主手在笼里抓了半天,累得气喘吁吁,满身是汗,连一条小狗也不曾抓住,原来又是小狗们不愿离开自己的主人而拼命逃避王财主的手!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传说日益流行,而且在当地,一些老人将这一传说上升到理论的高度,说“狗不嫌家穷”的俗语就是源于此。
从传说中不难知道,这一游戏的进行,一般都是在月色较好的晚上,也就是农历每个月的上中旬的晚上。通常是孩子们在放学时就与同村的小伙伴们相约,晚上一吃完饭就到村里的稻场上集合。这一游戏的玩法与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方式有诸多一致的地方。首先是分配角色,一人当买狗的老王,一人当卖狗人,其余的儿童均是被卖的狗。“狗”们鱼贯地纵排在卖“狗”人的后面,互相拉着衣后襟或抱住后腰,“老王”则站在卖狗者的对面。游戏开始时,卖“狗”人带着被卖的“狗”绕走一个大圆圈,边走边高声地叫卖:“好大月亮好卖狗,卖到铜钱打烧酒,走一步喝一口,问你老王要不要狗!”而卖“狗”人后面的“狗”则发出“汪汪汪……”的叫声。“老王”听到叫声后,便连声不断地说:“买!买……”,边说边去卖“狗”人的后面捉“狗”。这时,后面的“狗”就来回跑动,以免被“老王”抓住。而卖“狗”人亦在后面“狗”跑的带动下开始“身不由己”似的跑动。如此,“老王”穷追不舍地抓,而“狗”则拼命地逃躲。一旦哪条“狗”不幸地被“老王”抓住,就意味着被“老王”买下了,便从“狗”群里退出来,跟随在老王的后面。游戏反复地进行,直至“老王”将全部的“狗”买了下来,这一轮游戏也就结束了。其后,互换角色,不停地重复,尽管个个玩得满头大汗,儿童们也没有丝毫倦怠之意,除非有家长催喊回家睡觉,说明天还要上学,儿童们这时才带着一脸玩兴未尽的遗憾离开稻场。否则,笑声与喊叫声要一直地持续到深更半夜。
“抓羊”是青海省土族儿童喜欢从事的一种游戏,这种游戏具有相当显著的民族特点,是当地经济生活在儿童娱乐活动中的体现与反映,其内容表现的是牧羊人与野狼进行搏斗的情形。“抓羊”的游戏方式与老鹰捉小鸡亦大体相似。游戏时,一儿童扮演野狼,另一儿童装扮为牧羊人,其余的儿童则为羊,紧紧地排在“牧羊人”的身后站成一纵队,牢牢地抓住前面一儿童的腰带。“野狼”一边发出凶狠的嗥叫,一边追逐羊群,希冀将猎食对象捉捕住。这一游戏的结局有二种:一是“野狼”的贪婪之心得到了满足,猎食了“羊群”;二是“牧羊人”经过与“野狼”的一番艰苦搏斗,保护了“羊群”,使得“羊群”安然无恙。这一游戏的整个过程虽然紧张、激烈,但是由于具有灵活多变与形式活泼的鲜明特点,颇受当地儿童的青睐。